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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正式获批成立
2019-11-15 18:11     (浏览次数:)

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合影

第一次会员大会

发起座谈会合影

适逢我校六十周年校庆即将到来之际,省民政厅于8月18日正式批复,同意“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成立,并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由此,“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正式成为经省民政厅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

按照批复文件,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联络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促进校友组织建设、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况交流,加强校友文化建设,为校友回馈母校搭建平台以及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名誉会长由我校黄斌书记等担任,会长由王省良校长担任,张建华副书记担任监事会监事长。

“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正式成立的筹备工作开始于2015年年初,经学校领导充分酝酿以及相关业务口的广泛调研后,于2016年1月12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成立“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筹备工作机构,通过了《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筹备工作方案》,确定了校友会筹备组织机构成员及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学校党委书记黄斌、校长王省良为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为成员的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学校党委陈英华副书记担任组长的校友会筹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友会申报成立的各项工作。2016年1月22日,由我校及我校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骨伤科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东莞市中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深圳市中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佛山健翔医院有限公司等十一家校友单位以及新南方集团总裁朱拉伊校友个人自愿发起,向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递交了《关于发起成立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的申请书》以及《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章程(征求意见稿)》,2016年1月29日获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批复,取得“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社会组织名称的预核准通知书。

按照批复要求,经过近半年时间的筹备,“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于6月29日在大学城召开,会上代表们认真听取了校友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校友会章程,投票产生了第一届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

此后校友会筹备工作组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及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有关要求,递交了申请正式成立的各项文件材料,在此期间得到了学校各部门、各院系的通力支持,以及广大校友单位和校友们的热情回馈,并最终获得广东省民政厅批件。至此,“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友会”正式拥有了合法身份,这是我校校友发展史的又一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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